小象工单服务协议

版本:2026-10-27 · 更新及生效日期:2026年10月27日

请认真阅读后自主决定是否同意。服务主体:北京彩象科技有限公司;个人信息及服务咨询邮箱:gzzb@yunzhoubao.com。

一、适用范围与协议成立

本协议由您与北京彩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订立,适用于小象工单网站、Android APP及微信小程序提供的工单协作服务。请在注册前阅读本协议及《隐私政策》,特别注意组织管理权限、数据处理、服务调整及责任条款。您自主勾选同意并提交注册,表示接受相关条款;阅读文本本身不会被视为同意。

您应具备与使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代表组织创建账户、添加成员或管理业务时,应取得该组织的合法授权。小象工单主要面向组织办公,不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与使用条件

小象工单提供组织与成员管理、表单模板、工单发起、派发、办理、审批、留言、进度记录、统计及附件等功能,具体以当前版本和组织授权为准。不同终端受操作系统、微信能力及服务配置影响,支持的功能可能有所不同。

使用服务需要网络连接,网络流量费用按您的运营商规则承担。录音转文字为可选能力,须由运营方开通并配置服务;识别结果可能有误,应由您核对后再作为业务依据。工单状态与审批记录是协作记录,不替代依法或依约需要的签章、专业判断或紧急救援渠道。

三、注册、账户与安全

创建组织时需按页面完成手机号验证,提供姓名、组织内账号、组织名称及代码等必要信息。加入已有组织的成员由组织管理员按权限添加。您应保证资料真实、合法,并及时更新。

请妥善保管密码及验证码,不向无关人员提供登录凭证;在共享设备上使用后及时退出。初始密码应按提示修改。已验证手机号用于统一身份及相关登录、找回密码、账号绑定等操作,同一身份可能关联多个组织。

发现冒用、凭据泄露或权限异常时,请立即修改密码、联系组织管理员或通过本协议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按身份核验结果协助处理,不会要求您通过邮件发送完整密码或验证码。

四、组织管理与业务数据

组织管理员可依系统权限管理成员、部门、模板和工单;办理人、审批人及其他有权成员可在业务权限范围内查看相关资料。请勿将组织内协作误认为仅本人可见的私人存储。

组织应就其录入的成员信息和业务内容依法履行告知、授权及管理责任,仅提供必要数据。管理员代为创建成员不等于成员已自行同意所有可选个人信息处理;涉及授权的功能仍应按适用要求获得授权。

成员离职、移除、停用或个人账户注销,不必然使已完成的工单、审批、审计等组织记录全部删除。我们会结合数据用途、组织履职需要、个人权利及法定保存义务依法处理;组织管理权限不得用于侵害成员合法权益。

五、内容规范与知识产权

您应有权上传、使用及向有权成员提供工单内容、图片、文件和录音。录制或上传他人信息前应取得必要授权,不得上传国家秘密、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侵权内容、恶意程序或其他违法违规资料,不得实施骚扰、诈骗、越权访问或破坏服务等行为。

您及相关权利人保留对业务内容依法享有的权益。您授权我们仅在提供、维护服务和履行法定义务所需范围内存储、传输、展示及处理相关内容。本授权不意味着我们可将您的工单用于广告或对外销售。

小象工单的软件、标识、界面及文档中的相关知识产权归我们或合法权利人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侵权复制、出售或规避技术措施;法律允许的行为除外。

六、费用、维护与服务调整

是否收费、可用额度及具体价格以您开通服务时明确展示并确认的方案或另行合同为准。新增收费功能或调整收费前,我们会事先说明,未经确认不会仅因您阅读本协议而扣费。

我们会合理维护服务。计划维护、重要功能变更或停止服务时,将根据影响以站内通知、页面公告或联系方式提前告知,并依法提供数据处理安排;紧急安全处置或不可预见故障可能无法提前通知。请通过现有导出功能或联系我们保存重要资料。

七、违规处理与责任

发现违法、侵权、越权或危及系统安全的行为时,我们可按必要程度采取提醒、限制相关功能、停用账户及保存证据等措施,并在适当情况下说明理由。您可通过联系邮箱提出异议。

双方按法律规定及各自过错承担责任。网络、设备故障、第三方服务中断等可能影响体验,我们会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影响。本协议不免除我们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不排除您依法享有的权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规定不得限制的责任,不受免责条款限制。

八、退出、注销与数据处理

您可随时退出登录、在系统或微信权限设置中关闭可选权限,并通过组织管理员办理成员关系调整。账户注销、个人信息删除及复制申请可通过“联系我们”或邮件提出,详见《隐私政策》。组织管理员应先安排未结工单、管理权限及必要业务资料的交接。

我们将核验申请人身份,明确影响范围并依法处理。退出组织、成员停用、退出登录和全局账户注销属于不同操作;需要注销全局身份时,请明确说明所涉及的组织,避免误影响您在其他组织的使用。

九、变更、争议与联系

本协议更新时将展示版本及日期,重大影响会通过合理方式提示;依法需要重新取得同意时将重新征求同意,不以默认勾选替代。您不同意更新可停止相应服务并联系处理未结事项。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依法适用。

运营主体:北京彩象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邮箱:gzzb@yunzhoubao.com。请注明“小象工单”及诉求,并提供便于核验的必要信息,勿发送密码或验证码。